别被忽悠,不是所有的电子合同都能当证据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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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10-15
选择使用电子合同的原因总是千千万万,而不选择使用电子合同的原因却永远只有一个:一旦出现纠纷,电子合同能不能当证据使用?
小编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,不要被市场上五花八门的宣传所迷惑,不是所有的电子合同都能当证据使用
一
不是所有的合同都适用于电子合同
首先《电子签名法》就明确规定了,以下的文书不适合使用电子合同:
1)涉及婚姻、收养、继承等人身关系的;
2)涉及土地、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;
3)涉及停止供水、供热、供气、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;
4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。
所以凡涉及到这类的合同,还是踏踏实实的使用传统纸质合同形式吧。
二
电子合同和有效电子合同是两回事
其次,要明确一点,电子合同和有效的电子合同是两回事。一份有效的电子合同最重要的就是电子签名是否可靠,关于什么是可靠的电子签名,《电子签名法》也做了明确的规定:
1)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,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;
2) 签名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;
3) 签名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;
4) 签名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;
简单的说,一份有效的电子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两大必要条件,一个是可靠的电子签名,另一个是合同本身数据真实有效,不可篡改。
但是,即使你做到了以上两点,你的电子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,而且电子签名可靠,电子合同也合法有效,这是否就意味着,一旦出现法律纠纷,就能作为证据使用呢?
要想弄清楚这个问题,首先要明白电子合同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,目前在法院实际审案中,对电子合同的取证方式是如何认定的。
目前最权威的要数今年9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其中在十一条中明确指出:
“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,通过电子签名、可信时间戳、哈希值校验、区块链等证据收集、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,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,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。”
这是我国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电子签名、可信时间戳、哈希值校验及区块链等固证存证手段进行法律确认,意味着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效力取证方式得以确认。
在认定方式上,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、可信时间戳、哈希值校验、区块链等技术手段,并通过取证存证平台等对证据进行固定、留存、收集和提取,以弥补仅依靠公证程序认定电子证据的不足,提升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。
所以,一份有效的电子合同还需要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存证与固证,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的时候,第一时间将电子合同作为证据,提交给法院。
对于企业来说,比较明智的做法就是选择一家可靠的第三方存证机构。
三
第三方电子合同存证机构怎么选?
最重要的就是判断这家机构有没有全证据链存证能力。
所谓全证据链存证,就是完整记录由发起签约到签约完成的整个签署过程,同步司法存证,做到每一步签署都有据可查,形成完整、有效的证据链条。
在这方面,信签作为国内最早使用第三方存证机构的电子合同平台,曾多次参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制定,在电子合同存证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,不仅可以为用户提供完整的证据链举证服务,而且还与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密切合作,签名的每份合同都会在鉴定中心进行数据存证保全,从而直接作为电子证据使用。
此外,信签与国内多家CA机构进行合作,可以为用户提供合法有效的数字认证证书报告,实现对签名用户身份信息的固化。采用可信时间戳技术,对合同签名时间、合同内容进行固化,保障凭证的真实性、不可被篡改性,确保可以直接被法院采用。